根据《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》和《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中小学特岗教师简章》现将体检和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体检组织和标准。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︰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,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(具体体检、政审名单登录网站查询)。7月27日至28日由各县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(具体安排附后)。体检按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(修订)》(新教师〔2010〕8号)、《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》(新教师办〔2011〕14号)执行。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,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。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笔试准考证原件(已加盖准予面试条形章),为了不影响体检结果请空腹。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。
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经州教育局批准,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,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
2.政审。7月29日至30日各县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。政审表考生自行下载(见附表),并于7月31日前交至报考县市教育局,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。政审不合格的不能聘用。
3.体检、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的空缺,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递补后仍出现因不合格空缺的不再递补。
原标题:2018年伊犁州直幼儿园和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体检、政审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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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州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7月25日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xjylrlzy.gov.cn/zxzx/gsgg/2018/19490.htm